如果在第一秒钟你听到了对白和看到了字幕,不要以为电影拷贝或者你的外挂字幕出了问题。这就是传奇的开始。
电影不应该是把所有事情都交待清楚了才能开始,也没有人规定一定要那么一个“正式”的开始。有人会说,影片很短,那有两个原因可以一说,一节奏在一个人的影像里居然也能如此紧密,二从第一秒到一小时30分钟的地方,是结结实实的90分钟的影像给你。
威尔·史密斯的可塑性的确很强,不管是那个痞气十足的badboy,还是钻进过外星人肚子里的K,抑或是当幸福来敲门时的老泪纵横的“小人物”,他都能搞的定。这部《I Am Legend》还不如说是smith传奇,他游走时尚和电影,却能游刃有余,除了他富有黑人特质的外表,街头音乐还是深沉,他还有很多。
劳伦斯似乎钟爱这类影片的基调,人类的疯狂、跨界的对峙以及自我救赎之类的,从《现代启示录》到《康斯坦丁》再到《我是传奇》,莫不如是。有风格总比没有追求好。我顶。
人类在自然面前不过是个小子,无知且任性,所以人类的遭遇都是与自身的无知紧密联系的。幸好人类有精神这根稻草。虽然它是如此脆弱。
当无线电里Robert Neville孤独但充满这生之希望地缓缓播放一段音频的时候,我们仿佛也置身于孤寂的影剧院,且完全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:我是一个生活在纽约市的幸存者,如果这里还有其他人……任何人。请回答我,因为你不是孤单一个人。当他在山姆(也只有山姆)的陪伴下在废弃的战斗机翼上练习高尔夫时,当他们调侃一下坐在白宫的游泳池边垂钓时,当Neville在DVD租赁店邂逅一个衣服架子却不但上去搭讪的时候,我们笑中有泪。只要认真想象一下,你我就会知道1009天的只能面对自己、只能和狗说话的日子是多么可以让人疯狂,是鲁宾逊回到了未来。
我喜欢看无人的城市,衰败的景象,死一般的静止,也同样喜欢俯视朝阳下郁郁葱葱的村庄的祥和。人类在城市就是在任性,回到村庄才能拯救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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