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花王想起的P&G“星月传奇”

KAO(花王)

花王是日本最大的日化用品公司,在国内知名的有花王、诗芬、碧柔、歌婷等产品品牌。
1887年,花王的前身西洋杂货店“长濑商店”创业。主要销售美国产化妆香皂以及日本国产香皂和进口文具等等。创业人长濑富郎。1890年发售的“花王香皂”,为了更好地表现“洗颜专用化妆香皂”的高级品质,将其定名为日文发音中与“颜”字相同的“花王”二字,这就是花王公司名称的起源。象征“美与洁净”的月亮标志也随着时代变迁不断演变,作为花王公司的标志沿用至今。
是花王的那个微笑的月亮吸引着我去发现TA的秘密。但实际上,这个品牌沾染了太多日本人的性格,让我再也不会有兴趣。倒是这个依然朝我微笑的月亮给了我继续发现下去的光明。我想起了品牌史上那个著名的“星月传奇”。

P&G(Procter & Gamble宝洁)

始创于1837年的宝洁公司,是世界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公司之一。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。宝洁公司全球雇员近10万,在全球80多个国家设有工厂及分公司,所经营的300多个品牌的产品畅销160多个国家和地区,其中包括织物及家居护理、美发美容、婴儿及家庭护理、健康护理、食品及饮料等。

英格兰移民WILLIAM PROCTER与爱尔兰移民JAMES GAMBLE本来一心要往美国西部淘金,但都因客观原因在辛辛那提市住下了,且凑巧娶了两姐妹。他们的岳父说服两个女婿成为合伙人——1837年4月12日,他们开始共同生产销售肥皂和蜡烛。直到20世纪20年代由于电灯的发明和使用,公司才终止生产蜡烛。

所以我们可以认为,由13颗星星加上长胡须的人脸月亮构成的“星月”标识最初是使用在P&G公司的蜡烛上的。当时无文化的码头工人通过在货箱上画一个粗糙的加号来确认P&G的星牌蜡烛,从而让船主清楚他们正在处理谁的产品及要将其运往何地。后来,P&G开始在每一货箱上都附上标记性的星星,而一些码头工人画上圆圈将这些星星围住,同时又加上一些其它装饰,如月亮的脸——当时相当流行的形象。P& G接着又将其进一步加工,把它变为一个更精美的月亮男子的标识。若有人要抹去 P&G产品包装箱上的月亮脸,就会遭到一些批发商的反对,因为他们只信任那些有完整的P&G标识的货物。

“星月争辉”标志在19世纪50年代成为公司非正式的商标。到了60年代,星月标志出现在所有公司产品以及来往文件上。公司的创建人WILLIAM PROCTER觉得这是个吸引入的标识,同时他又建议将星星的颗数定为13,以代表当时美国国旗上的星。1882年,这个经改进的标识注册为商标,从那时起它便出现在所有的 P&G产品上,并日益深人人心。

但是自20世纪60年代起,这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图形标识却屡次给P&G带来灾祸,由于“涉嫌”与邪教有染,以及13颗星星、男子的胡须等等图形元素引发了不良联想,P&G不得不与这些造谣者和消除品牌影响付出巨大的代价。到了20世纪末,P&G重新审视了品牌视觉方面的事情。在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星月标识的情况下,P&G已经逐渐将这一有着丰富沧桑感的logo慢慢尘封起来。我想这种做法或许是对这个标志的保护吧。至少在很多人心目中,这个“星月传奇”永不磨灭。